《表6 核桃园灌溉用水水质选择性控制项目及要求(毫克/升)》
注:根据本地区农业水源水质特点和环境进行选择控制。一般地区氟化物指标≤2毫克/升;高氟地区氟化物指标≤3毫克/升。对硼敏感作物硼指标≤1毫克/升;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硼指标≤2毫克/升;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硼指标≤3毫克/升
灌溉水主要风险因子为重金属污染物。控制措施:灌溉水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要求,详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16702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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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华震宇、康露、马玉娥、王贤、李静、汪晖、李凯、辛梦友、张红艳 |
绘制单位 | 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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