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神木市大柳塔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

《表4 神木市大柳塔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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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废弃地复垦适宜性评价——以神木市大柳塔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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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述评价方法,对神木市大柳塔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适宜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见表4。项目区复垦规模为78.9413hm2,全部属于工矿废弃用地,评价结果分为宜耕地类和不宜耕地类。通过复垦,可新增耕地面积24.7376 hm2,新增林地面积17.8479 hm2,新增草地面积36.3558 hm2。新增耕地主要分布在石圪台村,新增林地主要分布在贾家畔村,新增草地主要分布在三不拉村、石圪台村和后柳塔村。分区域汇总土地复垦情况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