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土地利用现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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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土地利用的一些思考——以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内国家森林公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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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规划中,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结合《林地分类》(LY/T1812-2009),将嵩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土地类型分为林地、特殊用地和其他土地3个一级类,乔木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裸土地5个二级类。其中,乔木林地对应林地分类中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对应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未成林地和苗圃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对应林业辅助生产用地,裸土地对应宜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