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辽宁省新型城镇化适宜度水平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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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位视角下新型城镇化适宜度评价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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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新型城镇化适宜度水平综合分析。由评价结果可以看出,辽宁省新型城镇化适宜度发展水平不均衡,生态位适宜度水平最高的是大连(0.7296)和沈阳(0.7218),两座副省级城市的适宜度水平显著高于其它城市,排名第三的盘锦(0.6012)与沈阳也有将近0.12的差距;其余11座城市的适宜度水平集中在[0.4549,0.5780]之间,适宜度水平最低的是葫芦岛仅有0.4549,适宜度最高的大连与最低的葫芦岛相差1.6倍。为更好地区分辽宁省各城市新型城镇化适宜度水平的差异,采用自然断裂法将14个地级市划分为最适宜、较适宜、适宜、较不适宜、不适宜五类,代表新型城镇系统对其生境条件的适宜程度(见表5)。在空间分布上,沈阳经济区(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辽阳)适宜度平均水平最高,都处于前三类;沿海经济带(大连、营口、锦州、丹东、盘锦、葫芦岛)适宜度平均水平次之,大连适宜度水平全省最高,葫芦岛适宜度水平全省最低,区域内差距明显;辽西北地区(阜新、朝阳、铁岭)适宜度平均水平最低,都处于后三类,与其他区域差距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