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不同处理防治病害效果》
注:小写字母表示在0.05水平下差异显著,大写字母表示在0.01水平下差异显著。
从表5可知,处理1对叶瘟、穗颈瘟、纹枯病、鞘腐病、褐变粒的平均防效分别为89.5%、90.6%、91.0%、86.7%、88.7%,极显著高于其他各处理。处理2和处理3防治效果也显著高于对照。说明各处理对4种病害均可有效防治,但处理1的防治效果最好。
图表编号 | XD0016545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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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高扬、宋微、步金宝、李海静、杨宇尘、臧家祥、田红刚、李佩林、程芳艳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黑龙江省前哨农场、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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