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08~2017年北京市节能和环保投入基本情况[15]》
注:节能和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风沙荒漠治理支出、退牧还草支出和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支出。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在于补偿标准的合理确定,而补偿标准又与经济投入情况密切相关。在探索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早期,市场机制还无法充分发挥作用,此时政府的财政投入必然起到引领作用,通常是湿地生态补偿最主要的资金来源[14]。2008~2017年期间,北京市在节能和环保方面的总支出为1 835.1亿元[15](表2),10 a间节能和环保总支出增长近13倍。节能和环保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大,截至到2017年底,其分别为6.72%和1.64%,远高于同期上海市的2.98%和0.73%、广东省的2.88%和0.48%。这表明北京市在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方面具有较强的财力和极强的意愿,能够为湿地生态补偿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撑。
图表编号 | XD0016535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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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01 |
作者 | 陈科屹、林田苗、赵晓迪、黄三祥、高函宇、何友均 |
绘制单位 |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山合林(北京)水土保持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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