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马鞍山市城镇居住建筑的能耗水耗定额选取建议指标》
参照上述及马鞍山市能耗水耗现状,并根据马鞍山市当前的经济技术水平,建议将马鞍山市城镇居住建筑电耗、综合能耗和水耗约束值的定额水平选为0.20,即80%的建筑能够满足定额标准要求;将气耗约束值的定额水平选为0.10时,会导致约束值高于国家标准,故本文将气耗约束值的定额水平选为0.30;能耗及水耗引导值的定额水平选为0.50。马鞍山市城镇居住建筑的能耗水耗定额选取建议指标如表6。
图表编号 | XD00164544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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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黄战、黄志甲、江陆军、沈正 |
绘制单位 | 安徽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