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青岛市单层联排农房能效提升技术经济性分析》
根据既有农宅能效提升率不低于30%的要求和GB/T 50824—2013《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验收要求,能效提升可采取上述方案中对的一种或多种进行改造。青岛市既有农宅以4户或5户联排为主,每户长5~6 m,进深10~12 m,现选取4户单层联排农宅进行能效提升改造,每户建筑面积取65 m2,不同改造形式技术经济性分析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64455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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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15 |
作者 | 崔娜、梁传志、黄冬、刘洋、杨远程、薛汇宇 |
绘制单位 | 青岛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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