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医疗建筑用电负荷分级(摘录)》
注:本表仅摘录了涉及大型诊疗设备的内容。
根据JGJ 312-2013第4.2.1条规定:“医疗建筑用电负荷应根据负荷供电可靠性要求及中断供电对生命安全、人身安全、经济损失等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表4.2.1的规定。”JGJ 312-2013表4.2.1部分内容摘录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435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4.25 |
作者 | 常立强、肖彦 |
绘制单位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