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康熙时期山东省兖州府征收赁基银之州县统计[29](卷十二《田赋》,卷十三《户役》)》
“赁基银”名目普遍记载于康熙、乾隆年间的山东、直隶地方志书之中,成为正赋款项。据康熙年间的记录,山东省属兖州府原额赁基房地有七千六百六十八间五分四厘三毫。[29](卷十二《田赋》,P6)兹以该府为例,对比表1万历时期该府仅有3州县征收赁基银,康乾时期征收州县达9个,涵盖了大多数沿河州县,详情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6376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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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5 |
作者 | 凌滟 |
绘制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