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某市市、区两级疾控中心人员岗位设置情况》

《表2 某市市、区两级疾控中心人员岗位设置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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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城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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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机构仅为技术指导型事业单位,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没有独立的行政决策权、管理权、处置权不能等同于公共卫生机构,也无法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全部职责[7]。同时,绝大部分疾控机构存在缺编现象[8-10]。以江苏省为例,疾控中心多存在编制不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设置不合理的现象[11]。以某市为例,根据《江苏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7]26号)要求,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应分别按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0.45和1.19的比例核定。目前,该市市、区两级疾控中心均存在缺编,见表1。另外,根据《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9]213号)要求,市、区两级疾控中心高级专业技术岗等级比例应分别按35%~40%和20%~25%的比例核定。目前,该市的市、区两级疾控中心的高级岗位设置偏少,比例偏低,造成高职低聘、高岗低聘现象,大大影响疾控机构人员的积极性,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