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我国自然保护区人类利用面积比例和调整对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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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保护区现状人类利用强度量化特征分析与管理分类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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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保护区总体应属于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首要目标的I-IV类保护地。基于我国自然保护区人类利用强度现状,同时有利于国际对照,笔者建议将我国自然保护区(除规划为国家公园外)按照管理目标总体上分为两大类(表4),第一大类管理目标以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自然遗迹为主,强调最小干扰的传统社区生活和资源利用,对应IUCN保护地分类的Ia或Ib类,其人类利用面积占0~10%,现状约有80%自然保护区属于该类,在该类中建议根据表2及图1人类利用强度单因子指标区间进行分类管控,使综合人类利用强度降至1或0,例如,现状人类利用强度为2和3的17处应进行调整;第二大类管理目标以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自然遗迹为主,允许一定程度的生境积极管理,并以当地社区居民与自然和谐共生目标为辅,对应IUCN保护地分类的II/III/IV类,其人类利用面积占10%~25%,现状约有14%自然保护区属于该类,同时建议根据表2及图1人类利用强度单因子指标区间进行分类管控,使综合人类利用强度降至2、1或0,例如,现状人类利用强度为3的6处应进行调整。另外,现状人类利用面积超过25%的保护区(约占6%),遵循《指导意见》中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原则即“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体要求”,在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前提下,建议调整人类利用面积总量或单因子指标至满足第一大类或第二大类自然保护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退耕还林、退建还林、移民安置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