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污泥稳定化后的病原体控制指标及限值》
依据住建部2017年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稳定标准》(CJ/T 510—2017),污泥稳定是指“污泥通过生物、化学或物化处理,使处理产物达到不易腐败发臭、控制病原体等要求”。污泥稳定生物处理工艺包括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和好氧消化等;污泥稳定化学或物化处理方式包括热碱分解、石灰稳定、热干化和焚烧等。部分工艺的污泥病原体控制指标及限值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155532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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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3.17 |
作者 | 颜莹莹、梁远、沙雪华、臧星华、刘迪 |
绘制单位 | 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创污泥处置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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