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根据初步配合比调整后配合比》

《表2 根据初步配合比调整后配合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伶仃洋大桥西塔桩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及应用》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基于《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要求6.15.9规定,胶凝材料总量C40以下不宜大于400kg/m3,C40-C50不宜大于450kg/m3。桩基混凝土设计为C35,鉴于混凝土为灌注桩基混凝土,且按照以往工程经验,如果胶凝材料低于400kg/m3容易造成堵管等质量事故,所以在表1基础上选取胶凝材料400kg/m3、419kg/m3、438kg/m3三种,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泵送混凝土规定,泵送混凝土的砂率通常控制在35%~45%,再考虑现场施工泵管长度,选择砂率在初步配合比46%基础上设置40%、42%、44%三种,考虑初步配合比试拌容重为2420kg/m3,调整配合比按照假定容重2420kg/m3。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进行试配,采用三个不同配合比,较基准配合比水胶比分别增加和减少0.05,增加水胶比0.05,水胶比即为0.44,基于港珠澳大桥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技术考虑,试拌配合比II-1,II-2,II-3水胶比定为0.36。配合比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