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河南省高速公路“物流驿站”适宜性评价分级标准》

《表4 河南省高速公路“物流驿站”适宜性评价分级标准》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高速公路“物流驿站”开发的适宜性评价》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相关数据截止2017年底。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物流年鉴》、《河南统计年鉴》以及对河南省160余对服务区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结果,结合河南省高速公路物流产业领域专家意见,取wp=0.7确定高速公路“物流驿站”适宜性评价分级标准,结果见表4,其中u13和u33为消极指标,其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