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河南省高速公路“物流驿站”适宜性评价分级标准》
注:相关数据截止2017年底。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物流年鉴》、《河南统计年鉴》以及对河南省160余对服务区相关数据的调查统计结果,结合河南省高速公路物流产业领域专家意见,取wp=0.7确定高速公路“物流驿站”适宜性评价分级标准,结果见表4,其中u13和u33为消极指标,其cj
图表编号 | XD0015488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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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5 |
作者 | 李玉民、刘颀欣、闫凯丽、邱梦 |
绘制单位 | 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