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加标回收结果(n=6)》
选择产地为新疆、山东、河北和宁夏葡萄酒进行实验,每个样品进行6次平行测定,结果见表1,相对标准偏差(relative standard deviation,RSD)均小于0.9%,小于GB/T 15038-2006中总酸对精密度小于3%的要求[5],说明该方法重复性良好。用上述样品分别进行2个浓度水平的加标实验,加标水平分别约为本底的1/4和1/2,每个浓度水平做6个平行样品,结果见表2。新疆、山东、河北和宁夏4个产地的葡萄酒2个不同浓度水平加标的回收率范围分别95.8%~104.9%、97.0%~103.9%、100.9%~104.1%、97.5%~104.5%。2个不同浓度水平加标的RSD在0.8%~1.0%之间,方法回收率和精密度较高。
图表编号 | XD0015451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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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黎欣欣、梁言、孙文佳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国家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和葡萄酒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国家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和葡萄酒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国家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和葡萄酒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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