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数字经济对产业结构合理化驱动效果》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下显著,下同。
进一步比较数字经济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子系统的驱动效果,构建数字经济(h_lnDE)与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h_lnIS_h)、数字经济(h_lnDE)与产业结构转型化水平(h_lnIS_z)两组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为考察区域差异性,分东、中、西部地区分别进行GMM估计,结果如表8和表9所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均对自身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与全国整体样本的情况一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对不同区域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子系统的驱动作用存在差异,数字经济发展对东、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合理化、转型化的驱动作用显著,但对中部地区不显著。
图表编号 | XD0015439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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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0 |
作者 | 李晓钟、吴甲戌 |
绘制单位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