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国家报告》的安全化参照对象和领域》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五次中国国家报告内容自制。(1)
再次,安全化行为体的身份和职能愈加清晰和细化。第五次报告更加详细地说明了生物多样性保护跨部门治理框架的情况,阐明了各部门的相关安全关切。各部门关于生物多样性安全问题的职责和职能更加清晰,也符合各自职能部门的权责范畴。经济发展、科技、农业、林业和海关等职能部门参与和制定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相应的政策法规和行动措施。同时,基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荒漠化防治和气候变化应对等议题具有协同治理效应,该报告也将相关安全化领域与其他国际公约相联系,体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与其他全球环境治理制度的协同合作。
图表编号 | XD0015429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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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王思丹 |
绘制单位 |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