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工农渠灌区供水成本及收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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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提水灌区农业水价改革研究——以甘肃省工农渠灌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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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水利部水财经[2007]470号《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的水价核算原则和相关规定,供水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是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主要构成部分。因灌区的公益性质,水价成本只包括水资源费、年运行维护管理费(大修理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费用,不计利润和税金。农业生产水资源费按实际用水量征收,地表水标准为0.005元/m3,地下水标准为0.01元/m3(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0号))。灌区单位供水成本3 a均值为1.17元/m3。主干工程运行费用由政府分担。详情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