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山东省东阿县3~5岁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影响因素分析结果》
c2检验结果显示,不同家庭所在地、每天看电视时间、每天接触电脑、平板和手机时间及看书写字姿势不同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1)。以视力情况为因变量(正常=0,异常=1),以c2检验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为自变量拟合多因素logistic回归方程,结果显示,每天看电视时间为0.5~2.0、>2.0h(OR=1.428、1.398)、每天接触电脑、平板和手机时间为0.5~2.0、>2.0 h(OR=1.436、1.404)的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发生风险较高,看书写字姿势正确的学龄前儿童视力异常风险较低(OR=0.535)。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3983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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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0 |
作者 | 申玉珍、赵文、邢晓云 |
绘制单位 | 东阿县妇幼保健院、东阿县妇幼保健院、东阿县妇幼保健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