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地区典型少数民族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对比》

《表3 不同地区典型少数民族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对比》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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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村落文化景观保护对策研究——基于中国东北与西南地区三个典型村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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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对于文化景观遗产的认识也是逐步加深的,1992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提出了“文化景观”概念,认为文化景观是人和自然的共同作品,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西安会议上通过的《西安宣言》强调了文化景观遗产整体环境的概念,标志着保护内容日趋综合化、有机化、价值认识日趋多元化。中国的少数民族村落数量众多、类型多样、内容丰富,被称为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化石”,学术界对于少数民族文化景观保护公认有保护完整性、保护原真性、适度有机更新、维持延续性等重要原则。综合建筑学、城乡规划学、景观学、遗产保护学、文化景观学等多学科领域的认知,从认知度、原真性、协调度、可达性、可居性、文化可持续度等重要方面对三个不同少数民族的文化景观保护情况进行对比研究,见表3。通过深入分析发现,在东北与西南地区村落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文化景观特色弱化、文化生态失衡、保护意识淡薄、文化传承的源动力缺失等不同倾向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密切相关。因此在对少数民族村落文化景观的保护的过程中,不仅关注对文化景观本体的保护,更应对其生存的文化土壤进行保护与培育,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保护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