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不同调理剂处理间的土壤酶活性》
注:同列数据后不同小写字母表示差异显著(P<0.05)。
从表6可知,土壤转化酶活性以调理剂Ⅰ处理最高,较对照显著增加104.42%,调理剂Ⅱ与对照接近,差异不显著;3个处理间磷酸酶活性差异不显著;脲酶活性以调理剂Ⅰ处理最高,较对照显著增加129.06%,调理剂Ⅱ与对照接近,差异不显著;脱氢酶以调理剂Ⅰ处理最高,调理剂Ⅱ次之,二者分别较对照显著提高了2.55倍和1.13倍。由此可见,调理剂Ⅰ施用提升了土壤转化酶、脲酶和脱氢酶的活性,调理剂Ⅱ施用提升了土壤脱氢酶的活性。
图表编号 | XD00153493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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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5 |
作者 | 李集勤、杨少海、黄振瑞、卢钰升、顾文杰、李淑玲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作物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烟草育种与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作物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烟草育种与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作物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烟草育种与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广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广东省农作物遗传改良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烟草育种与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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