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业生产活动排放源与排放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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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碳排放经验分解与峰值预测——基于动态政策情景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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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气沉降中的氨和氮氧化物挥发率默认10%和20%,淋溶或径流氮流失率默认30%;**秸秆焚烧占秸秆总量比例在现有资料中相差很大,参考曹国良等[31]估算方法约占总量19%。由于2008年,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后,各地焚烧火点明显减少,到2016年,秸秆

在厘清农业生产活动全生命周期中的主要碳足迹后,只需搜集相关排放系数即可进行碳排放的估算,如表1。具体计算碳排放计算模型如式(1),式中ZCO2为农业碳排放量,Dci为第i类农资投入(i=1,2,3),Dei为第i类农业能源投入(i=1,2,…,5),S为三大类粮食作物秸秆焚烧量,DNi为氮肥施用量、大气沉降氮转化、淋溶/径流损失氮转化(i=1,2,3),Li为不同品种牲畜饲养量(i=1,2,…,8),R为水稻种植面积;φci,φni和φmi为不同排放源对应CO2、N2O和CH4的排放系数,GWP为温室气体的增温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