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能源-经济-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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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能源-经济-环境协同发展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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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各省(区)的能源-经济-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测算结果,见表7。总体来看,除山东省外,其余省(区)的耦合协调度均处于[0.2,0.4],这表明黄河流域各省(区)的能源-经济-环境系统协调发展水平普遍属于中度失调等级,处于低水平耦合的发展阶段;通过比较2010年和2017年的数据,可以发现四川、宁夏、陕西、河南和山东5个省(区)的能源-经济-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呈现优化提升趋势,超过半数省(区)的耦合协调度较之以往年度有了很大程度的优化,这与十八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和贯彻执行密切相关。具体来看,各省(区)历年的能源-经济-环境系统协调发展水平区域差异比较明显,如2017年山东省能源-经济-环境系统耦合协调度为0.461 1,与最低值青海的0.212 1相差约0.248 9,区域差异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