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实际水样加标回收率测定》
单位:mg/L
对2个实际样品进行6次平行测定(表2),样品1硝酸盐氮含量为0.171 mg/L,样品2硝酸盐氮含量为0.098mg/L;对样品加标,分别在100mL样品1中加入0.2mL的标准使用液,100mL样品2加入0.1mL的标准使用液,标准使用液为10.0mg/L有证硝酸盐(以氮计)样品,进行3次平行测定,计算加标回收率,加标结果详见表4。由加标回收实验结果可知,对同一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回收,样品1加标回收率为97.5%-108.0%,样品2的加标回收率为94.0%-101.0%。
图表编号 | XD0015170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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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21 |
作者 | 刘燕 |
绘制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