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中国科普相关产业税收优惠政策[6]》
政府为社会资本参与科普信息化建设提供相关的、优厚的、可持续性的税收优惠和公共财政补贴,是社会资本考虑是否参与科普信息化项目建设的重要前提,也是社会资本衡量项目可持续性的重要依据(如表1)。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包括《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其中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等政策措施。
图表编号 | XD00151441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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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向礼晖、张礼建、胡俊平 |
绘制单位 |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科普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