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莱西市洪涝等级划分标准》
注:Ri为5~9月降水距平,σ为标准差。
造成洪涝灾害形成的气象原因有2种:(1)某一时间段内降水量偏多,排水不畅,造成地势低洼地带累积水量大造成内涝,(2)短时雨强大,地表径流猛烈,给工农业设施和民房造成损害,两者往往互相关联,密不可分。利用主要降雨季节(5~9月)降水量累计值将洪涝等级分为洪涝和强洪涝,2个等级参与计算的权重值分别确定为0.1681和0.2520。划分标准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5127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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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31 |
作者 | 邓运超、刘旭艳、毕玮、李磊、李凤 |
绘制单位 | 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莱西市气象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岛市气象台、莱西市水文局、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莱西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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