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恒等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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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实施中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恒等关系探讨——以甲学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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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标准数据来源表1、表4和表5

甲学院属财政拨款补助事业单位,原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建会计已并入财务会计统一核算。存货采用一次摊销法,即购置后直接消耗,无在途物资。无股权、债券投资和委托代理负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年末计提折旧和摊销。新旧制度衔接会计科目余额统计表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