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2年~2018年天津废水、废气排放情况》
备注:1.数据来源为《天津统计年鉴2015》《天津统计年鉴2018》和《2018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自2013年开始实行,表2中给出的空气质量状况数据自2013年开始;“—”指尚未获得相关数据。
从空气质量状况看,2013年~2018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从150微克/立方米持续下降至8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从96微克/立方米持续下降至5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从59微克/立方米持续下降至1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则从54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7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2018年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硫的浓度分别下降了45.33%、45.83%、79.66%和12.96%。
图表编号 | XD0014729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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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25 |
作者 | 席艳玲 |
绘制单位 | 天津社会科学院资源环境与生态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