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回用水水质指标及其限值》
根据《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回用水的应用和水质控制要求:(1)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用于一般漂洗工序或杂用,最后一道水洗慎用,不宜用于配料、溶解染料、助剂,不宜用于打小样等;(2)回用方式:将回用水直接用于部分生产工序和杂用;掺一定比例净水后使用;(3)根据生产工艺、产品质量要求和回用水实际水质,应经过小试、生产性试验后,确定回用量和回用方式;(4)回用水水质指标及其限值应按表2要求控制。
图表编号 | XD0014687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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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5 |
作者 | 吴火焰、陶宏林、张万兰 |
绘制单位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