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品电池不同电流条件下恒流放电至10.5 V/只的测试结果》
8种样品电池在(25±2)℃的室温中,先后用2.5 A、5 A、10 A、20 A和36 A恒流放电至10.5V/只,其中10 A和36 A放电是国标中对电动助力车电池的要求项目,标称20 A·h容量的电池10 A常温放电容量不应低于20 A·h,36 A常温大电流放电容量不应低于15 A·h。将测试结果整理于表3。
图表编号 | XD0014686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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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5.05 |
作者 | 沈浩宇、陈理、王冰冰、王鹏伟、周志学 |
绘制单位 | 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