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突发公共事件审计目标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各种类型的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的具体情形不同,但是共同的特征是委托人将一定的资源交付代理人,代理人对委托人承担了最大善意使用这些资源并履行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责任,这种责任是一种特殊的经管责任。代理人在履行这种责任时,鉴于自利性特征,代理人的行为可能不完全符合委托人的期望导致代理问题的出现(此行为也称为机会主义行为),也可能因为其有限理性而出现次优问题(也就是会出现过失或犯错误)。为了应对这两类问题,委托人会要求推动建立针对代理人的治理机制,并将其嵌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系中,审计是这个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治理机制的全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系中,委托人、代理人、审计机构都可能希望通过审计得到某些结果,这就形成了终极目标和直接目标,突发公共事件审计目标体系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14673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7.23 |
作者 | 郑石桥 |
绘制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审计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