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土地资源价值量表》
注:数据来源于黑龙江省统计年鉴
(2)土地资源价值量表试编。农用地价格通常采用每股耕地年均产值乘以征地补偿倍数进行计算,依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耕地年均产值的10-16倍,文章取均值13倍作为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倍数。由于缺少黑龙江省土地拍卖价格,因此建设用地的定价采用上述标准。根据黑龙江省统计年鉴信息显示,2013年黑龙江省农用地面积为1467.8万公顷,农业总产值为4633.3亿元,计算得出每亩耕地年均产值为2104.42元,乘以13倍的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倍数,得出2013年黑龙江省农业用地价值为27357.46元;2017年黑龙江省农用地面积为1476.8万公顷,农业总产值为5586.6亿元,计算得出每亩耕地年均产值为2521.94元,乘以13倍的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倍数,得出2017年黑龙江省农业用地价值为32785.22元。通过进一步计算得出黑龙江省土地资源价值量表,具体如表10所列示。
图表编号 | XD00146666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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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10 |
作者 | 徐素波、王耀东 |
绘制单位 |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