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 0 0 7—2015年消费税三大功能指标》
由表1可知,消费税收入在税收收入总额中的比重稳步提升,2009年以前都维持在5%以下,2009年以后出现了一个跳跃式增长,2008年这一比重值为4.44%,而2009年这一指标激增至7.55%,增加了3.11个百分点,此后这一比重便稳定的维持在7%左右。其原因主要是由于2009年我国实施了成品油税费改革,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这表明与增值税、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相比,消费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虽然偏低,但是随着消费税征税范围的不断扩大,征税税率的不断提高,消费税收入也在不断增加,消费税筹集税收收入的功能在不断增强。
图表编号 | XD0014654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5.20 |
作者 | 王赟杰、郭敏 |
绘制单位 | 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