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摇商陆各植物器官所含重金属浓度及该点位土壤所含重金属浓度》
因该地块属于工业建设用地,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确定为第二类用地,该文规定保护人体健康的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砷污染风险筛选值为60 mg/kg,管制值为140 mg/kg,铅污染风险筛选值为800 mg/kg,管制值为2 500 mg/kg。由表1可知,本研究获取的植物样本编号6、7、8、10、12、13等6个点位处的土壤砷污染超过风险筛选值,其中浓度最高的达到1 255.67mg/kg;超过铅污染风险筛选值的有3、4、5、6、7、8、10、11、12、13共10个植物样本所在点位,其中样本编号为10处的土壤铅污染浓度达到16 483.00 mg/kg。
图表编号 | XD0014650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8.30 |
作者 | 蒋丽君、方圣琼、潘文斌 |
绘制单位 | 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