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公众参与社区更新机制比较》
由图1可知,英国公众参与社区规划的特点是以社区赋权思想为基础,以振兴地方经济为目标,以完备的法律法规、强大的社区组织以及成熟的市场经济为依托。公众参与到达市民参与阶梯[28]的最高阶段,处在授权(Delegated power)向市民控制(citizen control)过渡的层次。中国台湾社区营造的特色是目标多元,多部门合作,以“社区规划师”为桥梁,注重反省和扎根社区。公众参与层次也较高,处在授权的层次。中国大陆公众参与社区更新尚在起步和摸索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层次低、不完善,社区组织发育不全,缺少资金支持,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处于协商(Consultation)向合作(Partnership)的过渡阶段,但是比过去局限于规划编制公示的参与层次更进了一步,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593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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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28 |
作者 | 赵丛霞、周鹏光 |
绘制单位 |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寒地城乡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寒地城乡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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