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省份城乡差距的变化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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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结构与居民收入差距变动——新中国成立以来收入差距的基本特征》
注:a表示1959年的人均消费比率;b表示1964年的人均消费比率。
表1给出了部分省份的城乡差距变化,包括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比率。从中可以看出,各省份城乡差距变动走势存在一些差异。改革开放以来,大多数省份都经历了城乡差距的长期持续扩大阶段,从1985—2010年,大部分省份的城乡差距都是扩大的。直至2010年后,多数省份的城乡差距出现了明显下降。在吉林、河南、湖北、四川、贵州等省份中,城乡差距下降得更为明显。值得说明的是,在改革开放之前,部分省份的城乡差距也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如天津、河北、四川等。因而城乡收入差距并不完全取决于经济发展的市场化改革,可能与经济发展总体状况、城乡分割体制等存在一定的关联;当然,促进农村地区发展、增加对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对于缩小城乡差距具有比较直接的影响,如2010年左右开始出现的城乡差距普遍下降。此外,经济发展程度比较低的地区,城乡差距通常会更高一些,如贵州、西藏等。
图表编号 | XD00145388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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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18 |
作者 | 罗楚亮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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