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企业对某注射液“警示语”在说明书中的标注情况》

《表2 不同企业对某注射液“警示语”在说明书中的标注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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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注射剂说明书安全性信息报告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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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过程中还发现,不同企业对于同一注射剂品种所标注的警示语也存在很大差异。2012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某注射液增加警示语,内容如下: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以该注射液为例进行对比,详见表2。所列12份说明书中,仅有2份在2012年进行了更新,警示语与药监局范文要求一致,其余均未标注更新时间;3份说明书未标注警示语;其余7份仅标注部分信息,内容涉及证候禁忌、配伍禁忌、特殊人群用药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