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n,(±s)]》
选取我院2016-01~2018-01收治的56例中量高血压脑出血患者作为观察对象。纳入标准:(1)均符合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的高血压诊断标准及1995年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修订的脑出血的临床诊断标准[7];(2)出血量30~60 ml;(3)签署同意书。排除标准:(1)既往有脑出血史;(2)合并脑干出血;(3)外力所致脑出血;(4)脑血管畸形或血管瘤引起的脑出血;(5)不明原因的脑出血;(6)手术禁忌证患者。按手术方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8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415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2.28 |
作者 | 程守雨、王言董、张继全 |
绘制单位 | 莒南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莒南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莒南县人民医院神经外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