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河北省地质环境承载能力状态评价》
为此,本文在平原仍采用地面沉降速率指标反映状态评价,在山区采用地质灾害点险情变化反映状态评价指标进行试验分析,理论上地面沉降速率和地质灾害险情每年是有变化的,而且可量化、能比较,用于状态评价指标较合适。根据评价结果(图4;表8),地质灾害险情变好或地面沉降速率变缓,说明管理部门在危险区内没有新上工程或对已有威胁对象进行了搬迁或对地质灾害本身进行了治理,管理部门的决策是合理的;地质灾害险情变大或地面沉降速率变大,说明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又上工程了,管理部门的决策可能就不合理,这就解决了评价结果的应用问题。
图表编号 | XD0014390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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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王欣宝、李瑞敏、孙超、孟晖、王昕洲、曹颐、王林英、韩冲、赵德刚 |
绘制单位 | 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省地质资源环境监测与保护重点实验室、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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