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3—2015年宿州市畜禽粪便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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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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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3—2015年《宿州市统计年鉴》。

2015年宿州市共出栏牛、马、驴、猪503.0万头,羊388.8万只,家禽5 661.8万只。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将所有养殖数据统一换算成猪的养殖当量值。具体换算办法:1头猪=0.1头奶牛=0.2头肉牛=0.333只羊=20只鸭、鹅=30只蛋鸡=60只肉鸡[18-19]。采用年排污量法来计算粪便的产生量,每头猪年排粪便875~1 825kg,取中间值1 350 kg计算。如表1所示,2013—2015年,宿州市畜禽养殖规模逐年扩大,资源化利用率逐年提高,但仍低于国家生态示范区资源化利用率要求(大于85%)。据不完全统计,宿州市2016年规模养殖企业2 192个,已建成污染治理资源利用企业1 136个,还有许多小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大户未配备畜禽粪便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