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母婴分离产妇母乳采集的审查指标》
证据评价小组由1名护理部主任、15名产科和新生儿科科室管理者及护士代表、2名院内感染与控制科医师、1名母乳库临床营养师组成,其工作年限为5~30年,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中高级职称为主,具有3年以上的母乳喂养管理或相关工作经验。对12条证据的可行性、适宜性、临床意义和有效性进行评价[19]。12条证据全部纳入,明确“充分洗手”为按7步洗手法洗手,明确“使用大功率电动吸奶器”为使用最大舒适吸力泵乳。根据相同证据内容进行合并、不同证据内容进行拆分的原则,共制订了15条审查指标。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4338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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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1.15 |
作者 | 邓永芳、贺芳、符白玲、郭晓萍、何静妍、梁秋霞、刘灿红、梁琪琪、顾莺、林艳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产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新生儿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产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新生儿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产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产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新生儿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产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护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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