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牙槽骨骨吸收量、语言及咀嚼功能、美观度评分比较(±s)》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两组患者治疗前的牙槽骨骨吸收量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牙槽骨骨吸收量低于对照组,咀嚼功能、语言功能及美观度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317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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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陈贤文、张松、熊菌、陈美菊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阳春市口腔医院、广东省阳春市口腔医院、广东省阳春市口腔医院、广东省阳春市口腔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