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治疗前后VAS评分比较(±s,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治疗前,两组VAS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VAS评分(2.36±0.18)分低于对照组的(3.78±0.35)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294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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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4.10 |
作者 | 周筱怡、卢忠林、欧卜宾、卢杰英、蓝田 |
绘制单位 | 广东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口腔科、广东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口腔科、广东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口腔科、广东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口腔科、广东省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口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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