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淹水条件和分解时间对芦苇分解和重金属含量的双因素方差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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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角洲不同淹水条件下芦苇和盐地碱蓬凋落物的分解与重金属归还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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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淹水条件与分解时间的交互作用,下同。

在不同淹水条件下,芦苇凋落物中As、Cr、Cu、Pb、Zn等五种重金属的初始值分别为0.60 mg/kg、10.69 mg/kg、6.49 mg/kg、12.73 mg/kg和36.30 mg/kg;盐地碱蓬凋落物的五种重金属的初始值分别为1.02 mg/kg、9.26 mg/kg、10.29 mg/kg、9.93 mg/kg和55.71 mg/kg。由图3可知,两种淹水条件下芦苇凋落物分解180天后的Pb和Zn含量下降,As、Cr、Cu的含量则增加;潮汐淹水条件下的芦苇凋落物的五种重金属含量均高于短期淹水处理,且均有显著性差异(P<0.05)。盐地碱蓬凋落物经180天分解后,两种淹水条件下的重金属含量总体呈上升变化趋势;潮汐淹水条件下的盐地碱蓬凋落物中As、Cu、Pb含量均较短期淹水处理高,且两种淹水条件下Cu和Pb含量差异达到显著性水平(P<0.05)。总体上,潮汐淹水条件下的芦苇凋落物的各金属含量显著高于盐地碱蓬凋落物(P<0.05)。采用双因素方差分析检验了淹水条件和分解时间对芦苇和盐地碱蓬凋落物的重金属含量变化的影响(表1、表2)。结果显示,二者交互作用对芦苇凋落物的重金属含量有显著性影响(P<0.05),盐地碱蓬凋落物中仅Pb含量达到显著性水平(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