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浅谈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事业单位特殊账务处理——以G单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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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政府会计制度下科研事业单位特殊账务处理——以G单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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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笔者以G单位2019年8月份发放工资为例(具体数据见表1),G单位通过非财政统发,代扣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转入单位基本户,然后再由基本户转至相应社保局和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税局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