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患者治疗前后颈椎活动范围水平比较(±s,°)》
注:t、P为2组干预前比较检验值,t1、P1为2组干预后比较检验值。
治疗前2组患者颈椎活动范围水平比较差异不明显(P>0.05);治疗后龙氏正骨推拿手法治疗组患者颈椎活动的范围水平大于常规组(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4220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2.10 |
作者 | 李景琰、陈秋帆、吴淼 |
绘制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医院、佛山市南海区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