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东北区域旅游的增长极遴选指标与层次划分方案》

《表3 东北区域旅游的增长极遴选指标与层次划分方案》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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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点-轴理论的中国东北区域旅游协同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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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旅游竞争力、城市流、城市规模、交通节点等级和区域中心等级等评价结果综合在一起,形成对东北区域旅游增长极等级评价与划分的依据。经过综合评价东北区域41个地区的中心城市(地方行政首府)可划分为东北区域增长极(简称“极”)、发展中心(简称“心”)、区域中心的卫星城市(简称“星”)三个级别。沈阳、大连、长春和哈尔滨四个城市(综合评分在88分以上)为东北区域旅游发展的增长极;锦州、本溪、鞍山、吉林、牡丹江、营口、抚顺、赤峰、齐齐哈尔、丹东、延吉、呼伦贝尔、佳木斯、盘锦、葫芦岛、通辽16个城市(综合评分在55~75之间)为东北区域旅游发展中心;其他21个地区的区域中心首府为东北区域旅游发展的卫星城,如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