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安徽省2015-2017年死因漏报调查漏报率及特征分析》

《表1 安徽省2015-2017年死因漏报调查漏报率及特征分析》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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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捕获-标记-再捕获法评估2015-2017年安徽省死因漏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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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共涉及23个抽样乡镇共277.69万常住人口(2015-2017年合计人口),共收集死亡信息18 519例。CMR法分析结果显示,2015-2017年安徽省死因监测年均漏报率为5.73%。不同特征人群年均漏报率分别为:男性5.56%,女性5.96%;<5岁组16.05%,≥5岁组5.62%;城市7.22%,农村4.54%;新点5.76%,老点5.69%;皖南6.76%、皖北6.55%、皖中3.82%;第1层7.93%、第2层5.13%、第3层5.54%。年均漏报率在不同年龄组(χ2=21.885,P=0.001)、城乡(χ2=0.488,P=0.485)、地区(χ2=21.184,P=0.001)和层级之间(χ2=45.484,P=0.001)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在不同性别(χ2=0.488,P=0.485)和项目点类型间(χ2=0.0148,P=0.903)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果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