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综合评分法极差分析》
分析表3的最大正回弹值,其中,第8组试验的回弹值最小,数值为0.710 mm,该值视为优秀,给10分;第5组试验的回弹量最大,为1.188 mm,视其最差,给1分。分析表3中最大负回弹,第13组的回弹量最小,为-2.576 mm,视其为优秀,给10分;第6组回弹量最大,为-6.905 mm,将其视为最差,给1分。对于其它组试验的2个指标的得分,将其与各指标优秀值的差异按比例进行打分,然后对每组试验的2个指标的分数按6∶4的比例相加即得综合评分,结果如表4所示。依据每组试验的综合评分,进行极差分析,如表5所示,其中Kj1、Kj2、Kj3和Kj4分别为水平1、水平2、水平3和水平4的试验值之和,kj1、kj2、kj3和kj3分别为水平1、水平2、水平3和水平4的试验平均值,Rj为极差。
图表编号 | XD0013881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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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8 |
作者 | 闫华军、王波、张双杰、马世博、臧其其 |
绘制单位 | 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北省材料近净成形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精密冲裁工艺与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北省材料近净成形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北省材料近净成形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精密冲裁工艺与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北省材料近净成形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精密冲裁工艺与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河北省材料近净成形技术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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